诗韵家风
工业企业财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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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工作,充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会计管理,反映和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服务经营管理,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按时缴纳规定的税费和管理费。

(六)积极与有关机构和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沟通,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切实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

(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经理、会计师、出纳、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办理财务、会计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制定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开发财务资源,有效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运用财务会计数据分析经济活动,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督促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5)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现有的财务会计制度、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复核、报销手续齐全,数字准确,账目清楚,账目清晰。时间。

(2)按照经济核算原理,定期检查和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评估资金使用效果,并担任公司的优秀顾问。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4)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出纳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现金将不会被提取,借据也不会被确认为现金。

(三)建立健全出纳各类账务,严格审核现金收支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制定支票使用程序。支票的使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销工作。

(6)配合会计处理各项会计业务。

(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以及与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的执行情况。

(3)详细检查公司各项财务相关数字、金额、期限、程序等是否准确。

(4)查阅公司计划资料、合同等有关经济资料,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规范公司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时,必须填写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必须在会计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室指定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检查,确保会计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应当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报送总经理和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师编制,财务经理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必须由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对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实施会计监督。

财务人员不接受不真实、违法的原始凭证;记录不准确或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将被退回并要求更正和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人员发现会计账目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要求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

财务人员无权自行处理上述事宜。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进行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审计、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等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度进行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提交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人员调动或者辞职时,必须与接任人办理交接手续。

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行政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监督交接。

第四章支票管理第十九条支票应当由出纳或者财务经理指定的人员保管。使用支票时,必须有《采购批准表》,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签字,然后在支票上盖上批准的金额,盖章,并填写日期、用途和内容。登记号码,收件人应将其记录在支票领取簿上,以备将来参考。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应出示支票存根。发票由付款经办人签字、会计核对(采购品由保管人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正确填写金额,填写完毕后交给收银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码并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接收人在《支票借书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支票贷款应当自支票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结清。逾期财务人员在月底结算时,将凭《支票贷款单》转入个人应收账款,并在发放工资时使用。如果是从工资中扣除,如果当月工资扣除不够,则按月扣除以后的工资。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前,应先办理报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 偿付时出现的短额,由支票接收人办理现金借用手续,并执行现金借用管理规定。

一周内累计支出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应向财务经理书面报告。凡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资金,无论数额大小,均由负责人书面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 银行账户金额超过1000元的,会计、出纳应当在二日内书面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的每一笔付款(包括公私借款),无论金额大小,均须有财务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时,财务人员应设法通知他。经总经理授权,可以委托其他负责人代为签字。同意后,可以先付款,然后再签字。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动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承担的差旅费; 4)低于结算起点的零星支出; (五)经总经理批准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算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调整由总经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个人缴费超过现金使用限额的部分,应当采用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原辅材料、车辆存放及维修、代理交通费、办公用品、劳保福利等工作用品必须采取划拨方式结算,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用于日常零星开支的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出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的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直接从现金收入(即坐席费)中支付。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支持的,应提前报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注明用途和金额。提款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必须填写《借款单》,并经会计审核,并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贷款审批程序第二条规定办理。超过还款期限的,转入应收账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应当提交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者付款凭证,经负责人签字,经会计审核并批准由财务经理和总经理组成。然后收银员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和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负责人签字,金额、数量正确,并填写会计凭证。

第三十四条:财务人员根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提供的月工资信息编制员工工资表,并报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应当按时提取资金。 、支付当月工资、填写会计凭证、办理会计核算。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类补贴单(含缴费单)须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是否正确,报财务经理审核。之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写凭证,交给收银员。向员工付款并处理会计程序。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必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并须分别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相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逐级记录现金和银行支付情况。每日清账,每月结算,每日结算,账目一致。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应当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当按月装订,并按编号顺序装订,注明月、季、年初、年末、件数、文件份数,并由负责人签名、盖章。会计及相关人员(包括文件编制、审核、会计、主管),财务经理应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当分为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并按时报送。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分类。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带出境外。对会计档案的任何审查、复制或摘录必须得到财务经理的批准。

第七章处罚措施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财务人员给予警告,并扣发月工资1

第四十三条 财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目、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坏、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者冒领、诈骗公司财产的

; (5)弄虚作假、弄虚作假、非法谋取私利、泄密、挪用公司资金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 (七)有其他失职、严重错误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章附则 (一)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制 (二)出纳业务处理指引 (三)会计基本工作规范 (四)借款及各项费用标准审批程序 (五)其他需要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系统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补充1.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

1。位置

第一条:在公司董事会、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资金配置、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实行现代化管理方法,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并反映其结果。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经济制度、财务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认真执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确保国家和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的实现。确保税款、利润按时缴纳,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组织制定储备、生产、产成品资金限额,严格控制费用,加强成本管理,做好经济活动分析,收集、整理、积累历年各种原始数据、指导车间的经济核算工作,促进工厂经济效率逐年提高。

第五条:负责企业资金的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损益、报废、货款结算、催收处理等工作。确保情况清晰,手续齐全,数据准确,处理及时。

第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收集、整理价格信息,负责制定公司厂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材料等计划价格,并对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车间 正确定价和销售。

第七条: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归档,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销销毁。

第八条:负责全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核、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九条:负责组织起草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第十条:根据公司方针和目标发展要求,负责部门方针和目标的制定、检查、诊断和落实。

第十一条: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2。权威

第一条:有权对公司厂内各项资金、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司有权根据工厂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提出资金使用和费用调整方案。

第二条:对违反国家政策、金融制度、金融纪律的收支行为,我们有权予以劝阻、制止。

第三条:公司有权对集中审定的有关财务法规和管理制度提出修改建议。

第四条:主管部门有权对各仓库、工程、生产运营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第五条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告。

第六条: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度、季度、月度财务费用计划所需的各类相关资料。

3。职责

第一条:对国家金融法律、政策、制度执行不严或者财务会计业务办理不当,造成违规、罚款、浪费等现象的责任。

第二条:对因措施不力、未能完成计划而造成的公司成本、利润、资金等经济效益指标负责。

第三条:因资金筹划不善、管理不善、监管不严而影响生产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条:因未及时清算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活期存款、在途资金等账户造成的损失由我行负责。

第五条:对未按国家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管理不严、损毁、丢失等情况负责的责任。

第六条:负责成本资金和物价控制管理不严,对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完成的。

第七条:按照公司政策和目标制定的要求,未能及时制定、检查、诊断、落实本部门政策和目标的责任。

附录二、出纳业务办理指引 第一条 本业务办理指引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支业务。

第二条:为方便零星支付,设备费用可实行固定定额制度。数额由总经理批准,储备金由出纳管理。

第三条 出纳人员办理现金、票据支付、登记、转账等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支付审批程序。

第四条 除提取准备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均应经会计人员严格审核,内容、金额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收款人印章是否一致。如有疑问,收银员应先检查后再付款。

第五条:一次性支付1000元以下的,从公司储备金中直接支付,其余部分通过支票或其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第六条 出纳员为支付各种款项和费用,应当将支票或者现金交付收款人或者生产厂家。我公司人员不得代为领取。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我公司人员代为领取的,必须由我公司人员代为领取。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七条 公司所有款项均应以合法合规的发票或凭证为依据。凡要求先付款后办理手续的,一律予以拒绝。

第八条 付款应当在汇票上加盖收款人印章,付款完毕后应当加盖付款章和经办人印章。第九条 公司的付款手续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原始凭证审核: 1、国内采购及工程合同付款:凭统一发票、普通凭证、进货设备验收单,并有相关部门经理签字认证的采购申请单。经公司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门开具支票或汇票。

2。预付款及临时付款:经办人员根据合同或相关协议文件填写借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经批准后报财务部门付款。

3。一般费用:付款凭证由经办人员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填写,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认证并经公司批准后,送财务部门付款。

(二)会计凭证的审批: 1、会计人员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各项经济内容,不确定的事项报财务经理审核。

2。会计师审查传票时,首先应审查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法和公司规定。

3。传票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发送给会计和出纳进行付款。

第十条 运费、结售汇、样品发放、各种费用等支出,应填写《借款单》或《付款凭证》,并附发票、许可证复印件连同“预付款”一起发送至会计部门

或使用“临时付款”方式制票并转交给收银员付款。上述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收银员领取,但须在付款后7天内与会计办理冲销手续。

第十一条 公司各项费用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国内采购商品付款于每月25日付款一次(周日及节假日顺延),但付款日期为:原始凭证须于批准日前5天送达财务部门。

(二)一般费用的支付:经常发生的费用仍应按前款规定的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应在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批准的情况下按日支付。

(三)工资发放: 1、工资:所有员工工资于每月15日前转付。

2。节费及补贴:节费于节前一周内缴纳,补贴于月底发放。

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付款的,经办部门可单独签字提交财务经理,转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

第十二条如有扣缴收银款项,请提前0天填写表格并关闭机器

将机构规定的纳税申报表缴纳至国库,并在传票上附上一份副本。如有应申报的扣缴税款和免税项目,出纳应在次年1月底前填写。有关机关指定的凭证应报征税机关,并将正本和副本交各纳税人。

第十三条工资、工资的支付,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根据考勤表编制《工资表》,并在支付期限前一周内提交出纳。

第十四条 营业部收到货款后,应当将收到的货款全额支付给出纳。出纳员应将付款凭证发送给会计并准备相应的传票。销售部门收到汇款通知后,也必须及时发送给收银员,以便尽快确定还款来源。

第十五条 为便于办理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公司员工应在每年年初及新员工报到时1个月内填写《工资收入领取人申报表》,出纳会收集它。作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依据,出纳员应针对每位员工的工资及扣缴信息填写《各项收入扣缴数据登记表》,以备今后扣缴申报之用。

第十六条 依法应当扣缴的所得税和依法应当加盖的印花税票漏、漏、漏、漏、少扣、少报、少报的因主办方疏忽而张贴的,结果将受到处罚,以及逾期缴纳劳动保险费的,滞纳金和罚款由经办人员及主办单位负责人赔偿。他们的直属部门。

补充三、会计基础工作规定第一条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计科目的使用和科目设置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允许任何更改或自行设置。因公司业务需要增加新的会计科目时,必须报经批准。

第四条会计组织程序:采用会计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会计凭证汇总表核算编制程序如下: (1)根据原始凭证审核后填写会计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填写会计凭证;编制会计凭证汇总表; (三)根据会计凭证汇总登记总账; (4)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五)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五)凭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登记总账。每个明细账本的凭证登记; (6)月末根据总账和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组织程序的特点是:首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会计凭证汇总成科目汇总表,然后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会计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以一定期间的所有会计凭证为基础,按照同一科目分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各会计科目的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本期金额应填写在科目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目中,以反映所有会计科目的当期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

第五条会计准则: (一)会计核算必须以经审计的会计凭证为依据。除按照会计要求划拨资金时由簿记员书写的划拨指令作为记账依据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凭证的账簿不能登记,每张记账凭证必须分别由制单、审核、会计、会计主管签字,不得遗漏。

(2) 注册账户时使用钢笔或碳笔(除复印外不允许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会计凭证、账簿使用会计科目、分项、明细的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4)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项经济事件应单独或集中编制一套条目。多个不同内容的经济事件不得合并为一组参赛作品。

(5)明细账应随时登记,总账应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6) 每个账户必须记录日期、凭证编号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应过于简短,以确保第三方能够清楚地理解。每一笔账记完后,在记账凭证上划上“∨”标记。

(7)会计文字、数字应正确、清晰。严禁涂改、涂改、跳行、跳页。空白行或页面应标有对角红线。

(八)会计发生错误时,可采用以下方法更正: 1、会计核算前发现会计凭证有错误的,应先更正或重新复印会计凭证。如果会计凭证或账簿上的数字有错误,应在所有错误数字中间划一条红线以示注销,并由负责人在账上盖上小印,并写上“应记录的列或行中的正确数字。

2。记账后发现会计凭证中的会计科目、借方方式或金额有错误时,应先用红字填入一组相同科目、借方方向、金额的记账凭证抵销原记录,然后重新填写正确的会计凭证并将其登记到账户中。如果会计科目和借方和贷方方向正确,那就是黄金

如果金额有误,还可以填写另一份会计凭证来增加或抵消差额。更正后,应当在汇总表中注明原始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提交会计报表后发现会计差错,如无需更改原报表,可填写正确的会计凭证并记入账户。如果记账科目和借方方向正确,但只有金额错误,还可以另外填写记账凭证来增加或抵销差额。更正后,应当在汇总表中注明原始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9)除纠错外,红字抵销还可以用于以下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货或提款; 2、因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费的情况; 3、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余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他必须抵销原数的事项。

(10)当每个账户在一个账户页填满后记录在下一页时,需要累加余额的账户应在下一页的第一页记录借方和余额的总金额。行,并在汇总栏“上一页”(十一月份)月末、季末、年末,记账后应结账。为了便于成本结转和会计报表的编制,需要结余的账户应单独结转。显示每月、每季度和每年的金额。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月总计”、“本季度总计”和“今年总计”。在月度和季度数据的上下两端画一条红线。年份 在结号底部画一条双红线。汇总数字本身不得用红字书写。交易次数较少的账户可能无法汇总。对于不需要累加余额的账户,应随时结清余额,并在月度和季度余额底部画一条单红线,在底部画一条双红线年度余额。

(12)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完整记录总账、明细账,并计算试算表。各科目明细账各科目金额之和必须与该科目总账金额一致。不得先出具报表,后补造会计账簿。

(十三)第13年更换新账户时,如需结转新年度余额,可直接转入新账户中各账户第一行,并标明“总结栏中“结转上年”。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构成,并在旧账户最后一行数字下注明“结转到下一年”。结转后的空白行包括未结转余额、划线注销或盖章注销的科目。

第六条 结算与对账: (一)结算是指各类账簿记录的结算。它是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所有经济交易的登记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结算时,应先将当期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记入相关账簿。

2。在此期间的所有转账业务均应编制会计凭证并记入相关账簿,以调整账簿记录。例如,递延费用和应计费用应按规定标准摊销和计提。

3。在所有商业登记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账簿。具体方法参见《会计准则》第11条。

(2)对账是保证账文一致、账目一致、账实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1、核对:是指对各类账簿(总账、明细账、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等)和会计凭证(会计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的记录进行核对。核查,这种核查主要是在日常的凭证编制和会计过程中进行。月末如发现账目不符,应回去核对会计记录与会计凭证,确保会计凭证一致。

2。每月进行一次对账,主要是对总账各科目期末余额与各明细账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对现金及银行存款二级账户与出纳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对账。 、会计部门各类财产物资明细账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托管账户进行核对。

3。账户核对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实际现金存货金额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核对,需核对一次一个月 ;第二类各类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应与财产物资实际金额核对,各类往来明细账账面余额应与相关债权人和债务人账户核对等,需要每季度检查一次。

附件4、借款支出标准及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根据规范化管理实施纲要,特制定本标准和程序。

第二条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出差借款,须先到财务部领取《贷款凭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以及贷款金额金额按照“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费补贴)*预计出差天数”的原则计算贷款金额。填写凭证后,由部门经理批准贷款然后是财务经理,最后是总经理。之前的贷款归还时间无故超过三天,未归还的,不允许再借钱。

(二)借用公款的员工,在原借款未还清之前,不得再次借用。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采购款、营业费用、流动资金等,其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项。

(四)试用人员须向正式员工借用担保函或签署差旅费担保或临时借款担保。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的,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五)因公出差借钱的人员返回公司后,应按规定在三日内向财务部报告。申报后欠部分款项或三日内未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部有权将该月工资通知行政部。回扣。

(6)审批报销时需提供的凭证:《进货审批表》或《费用审批表》、原始发票、物品明细。所附凭证须由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签字。

第三条 出差费用标准及报销审批 (一)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车、船、飞机、住宿、餐费以及城市交通费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表(详见附录1)。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控制外出人数,结合完成任务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的,按标准就座,并办理报销费用。出差去亲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的,按标准住宿费的40%支付给个人;标准住宿低于标准住宿的,减免50%给个人;若住宿标准超出标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二)公司人员出差交通费按附表标准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 乘坐火车,晚八点至次日早七点在火车上过夜6

如果行程超过

小时,或连续行驶时间超过12小时,可以购买火车硬卧票和轮船三等座票。

2。乘坐火车且符合第一条规定且未购买卧铺票的,所保存的卧铺票将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个人实际乘坐列车硬座票价的50%发放。 。

3。公司人员因公出差,经单位领导提前批准回家探亲、办事的,按实际缴纳车费、船费,不补贴伙食费、住宿费。需支付绕道费和在家期间的费用。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快列车不卧铺补贴暂按乘坐普通特快列车不卧铺规定执行,即补贴按45%计算不包括硬座票价以及使用空调设备的额外费用。门票价格之内。

5。公司人员调动工作、差旅费按照调动地区标准计算。除调派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贴外,其他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给予伙食补贴,不支付交通、住宿费用。住院时间超过1个月的,暂停伙食补贴。

7。参加异地召开的各类会议的公司人员,除非有会议主办方出具的食宿自费证明,可返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补贴。住宿费用须按照公司规定凭住宿办公室开具的发票支付。除标准执行外,其他情况不需支付相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的,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的,按相关岗位标准的50%支付。 (3)出差补贴按照出差起止时间(“有始无终”)计算。每天仅提供伙食补贴,补贴标准按附表支付。

(四)因公出差的市内短途交通费用,收到后按附表相应人均标准报销。

。 ㄎ澹┢渌胃惊讶绱姘选⒌缁胺炼酘玘翂戂Puchensieng? 0元以内,按收据报销。

(6)车船票按出差时注明的往返地点和里程,凭收据批准报销。

(7)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的,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出差的亏损部门员工不得乘坐飞机。

(8)根据出差人员提前准备的报销单据,会计首先对单据进行全面审核,同时根据出差天数填写住宿补贴,并然后由部门经理签字并报财务经理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只有这样才能报销。

(九)商务旅客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等名义超额抵扣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户清单中单独列出。

(十)出差期间产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不可报销。

(十一)出差期间的宴会费用不计入差旅费报销,而是单独列示在商务招待费用中报批报销。

(12)同性两人同行只能入住双人间,住宿标准以一人(职位高者)为准。

(13)出差人员离家两天以上,因特殊情况(如入住朋友、亲戚家)未入住酒店的,可给予标准不入住每人补贴。

(14)出差期间,一般不准宴请、送礼。如有需要,须提前咨询公司领导。

(十五)员工探亲交通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因业务需要发生业务招待费的,由部门经理填写业务招待费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

(2)业务招待费报销单必须有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并注明公司名称和号码。须由经办人签字,注明用途,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财务经理审核。付款和报销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三)业务招待费超过批准数额的,一般不予列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并签字。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招待费用超过2000元的,须经董事长签字批准并报销。

第五条福利和医疗费用标准及审批 (一)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后,职工医疗费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工伤、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将由公司以保险形式结算,不再单独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

(二)公司统一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激励经费由财务部集中管理,相关支出规定另行制定。

(三)100元以下的其他福利费用,由财务部经理批准。超过100元的费用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其他费用标准及审批 (一)生产经营中的各种费用,2000元以内,须由负责人和部门经理签字,报分管领导,并开具正式发票。税务部门。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报销。

(二)各项非生产经营费用,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按照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超过5000元的,应当经批准主席的。

第七条加班工资规定 1、我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2。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国庆、劳动节)如需加班,加班工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我的月工资-浮动工资/22.5×300%)×人数加班天数

3。如果因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需要加班,加班费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我的月工资-浮动工资

/22.5×200%)×加班天数4.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由部门经理报公司领导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属工作职责要求,当日或当月没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计加班费。

5.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

6.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时间不计加班费。

7.加班费经行政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八条特殊津贴及补贴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第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附表一:国内差旅费开支标准

览表项目单位乘达交通工具范围住宿费标准(凭据报销)每人每天注明伙食费市内交通费一、董事长、正副总经理飞机、火车硬卧、海轮船二等舱(内河船不分等),其他交通工具元以内元元以内二、部门经理(含同职位各类高级工程师)火车硬卧、海轮船三等舱(内河船不分等),其他交通工具元以内元元以内特殊情况乘飞机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三、销售及其他人员火车硬卧、海轮船四等舱(内河船不分等),其他交通工具元以内元

牧歌寄谦牧翁

[ 宋] 王柏

山前群羊儿,群羊化为石。

山后谦牧翁,双牛挂虚壁。

仙佛道不同,妙处各自得。

我来牧坡上,牧翁已牧出。 风行麦浪高,日暖柳阴直。 沙平草正软,隔林数声笛。 试问翁牧意,著鞭还用力。 牵起鼻撩天,蹋地四蹄实。 汤饮菩提泉,饥来噍刍。 步行颠倒骑,神光背上射。 因悟角前后,通身白的。 勿使蹊人田,毋乃失其职。 舍策脱蓑归,人牛两无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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